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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P 11/2024 红海航运危机相关法律问题分析(二)—— 合同条款解读

LP 11/2024 红海航运危机相关法律问题分析(二)—— 合同条款解读

红海航运危机背景下,船东是否能够拒绝前往某一水域,损失如何承担等等问题都离不开考察合同的约定。 ...

LP 10/2024 港口罚款防不胜防

LP 10/2024 港口罚款防不胜防

针对船舶、船员以及公司的港口罚款形形色色,有的比较轻微,而有的则罚款金额巨大,甚至在某些地区,罚款被...

LP 09/2024 红海航运危机相关法律问题分析(一)——船公司风险评估

LP 09/2024 红海航运危机相关法律问题分析(一)——船公司风险评估

红海航运危机下,船东在期租下及航次租约下能否拒绝租船人前往红海、亚丁湾水域相关水域的航次指示;是否有...

LP 08/2024 船舶在格鲁吉亚港口违反分道通航和防污染处罚的风险提示

LP 08/2024 船舶在格鲁吉亚港口违反分道通航和防污染处罚的风险提示

格鲁吉亚通代提醒,在格鲁吉亚水域或港口停泊和作业的会员船舶应特别留意该国航行安全和防污染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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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7日,厦门海事法院与中国船东互保协会签署《关于构建工作协作机制的备忘录》。厦门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红岩,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陈萍萍,立案庭副庭长林静等;协会总经理宋春风、理赔委员会主任周佑生等参加会谈并出席签约仪式。

       周红岩在会谈中介绍了厦门海事法院的发展历史及当前情况。同时表示,合作备忘录的签署,将更加充分发挥海事司法职能作用,提升海事司法服务保障水平,有助于双方更好、更全面地推动进一步合作,并努力做大做强厦门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助力海丝中央法务区打造法治高地,共同服务和保障航运业的高质量发展。

       宋春风在会谈中介绍了协会发展情况以及与其他海事法院的合作情况。同时提出,通过合作备忘录的签署,双方将在解除船舶司法扣押担保、海事诉讼涉外送达等方面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为航运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双方将以合作备忘录为基础,后续建立工作联络机制,具体落实细化合作内容。

       随后,陈萍萍、周佑生代表双方在《关于构建工作协作机制的备忘录》上签字。

       根据《备忘录》,双方将在开展海事诉讼保全与执行协作、推进海事纠纷多元化解和加强海事业务交流等方面开展合作。该协作机制进一步优化了协会入会船被扣押后提供担保、解除扣押的流程,为所涉船东提供无间隙、零“时差”的解扣放船服务,保障会员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截至目前,已有上海海事法院、天津海事法院、大连海事法院、广州海事法院、宁波海事法院、青岛海事法院和厦门海事法院等7家海事法院先后与协会签署合作备忘录,共同助力航运和海事司法领域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