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损信息

LP 11/2024 红海航运危机相关法律问题分析(二)—— 合同条款解读

LP 11/2024 红海航运危机相关法律问题分析(二)—— 合同条款解读

红海航运危机背景下,船东是否能够拒绝前往某一水域,损失如何承担等等问题都离不开考察合同的约定。 ...

LP 10/2024 港口罚款防不胜防

LP 10/2024 港口罚款防不胜防

针对船舶、船员以及公司的港口罚款形形色色,有的比较轻微,而有的则罚款金额巨大,甚至在某些地区,罚款被...

LP 09/2024 红海航运危机相关法律问题分析(一)——船公司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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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海航运危机下,船东在期租下及航次租约下能否拒绝租船人前往红海、亚丁湾水域相关水域的航次指示;是否有...

LP 08/2024 船舶在格鲁吉亚港口违反分道通航和防污染处罚的风险提示

LP 08/2024 船舶在格鲁吉亚港口违反分道通航和防污染处罚的风险提示

格鲁吉亚通代提醒,在格鲁吉亚水域或港口停泊和作业的会员船舶应特别留意该国航行安全和防污染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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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I 资讯 No. 383 

摘要:作为负责管理、操作、维护巴拿马运河的主管部门-巴拿马运河管理局(ACP)近期连续对外发布通告,内容涉及对船舶操舵指示灯的重申要求,液货船甲板冷却要求以及最新吃水限制等,旨在确保船舶顺利通行运河,同时也确保运河工作人员和设施的安全。

A-09-2019通告 重申操舵指示灯的要求

基于运河管理局最近连续收到有关船舶操舵指示灯工作状态不稳定及不完善的反馈,运河管理局重申了根据ACP-NT Notice to Shipping N-1-2019, "Vessel Requirements" 对于船舶操舵指示灯的要求:

(1)所有船长超过100米(328英尺)的船舶应该在船首或船首附近,在驾驶台操舵范围内,沿着驾驶台中心线清晰可见的一盏固定蓝灯,安装高度应尽可能与驾驶台操作者视线保持水平。如果这盏灯在驾驶台中心指挥位置(Conning Position1)被遮挡则需要在船首方向安装两盏同样的指示灯,并且这两盏灯应能够在驾驶台左右指挥位置(Conning Position 2 & 3)清晰可见;

(2)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中豁免的军舰或军用船舶,仍然可以获得运河管理局在这一要求上的豁免;

(3)操舵指示灯可以在驾驶台和或艏楼内被正常开关;

(4)运河引航员可随时决定使用此操舵指示灯。

提示:此运河操舵指示灯大多安装于船首前桅靠近顶端,受船首浪击震动影响大,安装位置较高难于保养,而且通常仅配备一套,很多船舶操舵灯有故障或者彻底被震碎,因此建议会员船舶在计划过运河前,一定要确保操舵指示灯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并配以灯泡、灯罩等备件,如发现故障船上不能解决,则在过运河前的方便港口尽快修好。

A-11-2019通告 过运河期间甲板冷却要求

自2019年4月开始,巴拿马运河管理局要求无论是运输原油的油轮还是成品油轮,或者化学品船舶,当所载货物闪点低于18℃时,在当地时间每日10时至16时,当船舶航行于加通湖(Gatun Lake)或盖拉德人工渠(Gaillard Cut)或在运河水域锚泊期间,需要使用甲板洒水系统或其他替代方式对主甲板进行冷却,目的在于避免载运此类货物的液货船在穿越运河期间自动开启货舱压力释放阀。但在此期间,如果船舶正在接近船闸或正通过船闸或有运河工人在船的时候,甲板冷却是要停止的。

提示:如果开启冷却系统仍然不能阻止压力释放阀自动开启,则船长在经运河管理局确认已经采取了必要措施,确保没有运河当局人员会受到蒸汽影响,且船舶周边没有任何火源的情况下,可以安排手动进行减压操作。

A-13-2019通告 最新公布运河吃水限制

受到今年厄尔尼诺现象带来的严重干旱影响,巴拿马加通湖(Gatun Lake)水位急剧下降,迫使巴拿马运河管理局开始对通过船闸的船舶实施第六次吃水限制,自2019年5月28日起,新扩建船闸限制热带淡水吃水为13.11米(43英尺);原船闸限制热带淡水吃水为11.73米(38.5英尺)。

提示:在2019年5月28日以后,如果船舶最大吃水超过上述限制,运河管理局将视届时加通湖(Gatun Lake)水位情况决定是否允许船舶同行。若仍旧不能通行,船舶将被要求调整吃水或减载以满足吃水要求。

协会防损建议

巴拿马运河管理局(ACP)制定了一系列规范以确保通行船舶和运河人员设施的共同安全,与上述列举三项通告关联密切的规范为“NT Notice to Shipping N-1-2019/对船舶软硬件设备的要求” 和“NT Notice to Shipping N-10-2019/对船舶设备操作和试验的要求”。对于第一次过运河或者通行运河频率不高的船舶,管理局也会安排运河船长按照规范要求登轮对船舶进行检查,如果船舶没有通过运河方检查,则船舶的通行班期将受到影响。如果船舶有意隐瞒船舶缺陷而在通行运河时被引航员或者运河工人发现,则船舶很可能被移到就近锚地,通行计划将被取消,船舶将再次提交过运河申请,再次产生运河费用。因此我们建议会员船舶在抵达运河前,船长应按照运河管理局的要求,认真组织船员做好船舶自查工作,并应尽快解决发现的缺陷,对于船上技术力量无法解决的缺陷,船长应及时通知公司并与当地代理联系,及时通知运河当局,以免二次申请造成经济损失。

以上内容仅供会员公司参考。如需具体建议,请与协会相关人员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