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 中国船东互保协会
 
章程
名词释义
协会宗旨
会员资格
会员大会
董事会
经理部门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审计
通知
章程修改
协会的终止
附则
公司代表委托书
董事代表授权书
保险条款
 
 
 


六、经理部门

61. 中国船东互保协会经理部门系协会处理日常业务的常设机构。

62. 经理部门执行会员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行使协会章程及协会保险条款授予的权力,定期向

董事会和会员大会汇报工作情况。

63. 经理部门工作人员指经理部门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工作人员。

64. 所有协会入会证书及合同均由总经理代表协会签发。

65. 经理部门总经理向董事会负责,并行使下列职权:

(1) 主持协会经理部门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会的各种会议和活动;

(2) 拟定经理部门管理规章、制度和机构设置方案;

(3)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经理部门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以及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

该机构的负责人;

(4) 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和专职工作人员;

(5) 协会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总经理及经理部门应当遵守协会章程,踏实履行职务,遵

纪守法,维护协会利益。

66. 经理部门负责对协会保险条款及其它有关文件或规定作出解释。

67. 经理部门有权代表会员处理与协会有关的各项索赔案件,以及进行有关的法律交涉。

68. 经理部门工作人员必须具有航运、保险和法律方面的知识,并具备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

69. 经理部门下设行政人事事务、承保业务,索赔案件处理、法律抗辩、信息咨询、通讯代理及统计

财务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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