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程
保险条款
宗旨
会员
董事会
经理部
保赔险承保风险
船舶险承保风险
抗辩费用险承保风险
通
则
入会申请
合伙入会
入会证书和变更通知单
转让
保期
保险终止通知
会费、费率和保
证
会费的支付
储备基金
保险年度关帐
变更保险合同
终止保险
停止保险
撤销保险
投资
协会的服务
争议
协会的终止
二十三、投资
(一)协会基金在董事会的监督指导下可由经理部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和金额内进行投资活动。
(二)除非董事会另有决定,所有基金均应集中统筹管理,合理用于投资。
(三)投资收入均应按保险年度分置于相关的保险年度里。
中国船东互保协会 webmaster@cpiwe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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