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程
保险条款
宗旨
会员
董事会
经理部
保赔险承保风险
船舶险承保风险
抗辩费用险承保风险
入会申请
合伙入会
入会证书和变更通知单
转让
保期
保险终止通知
会费、费率和保
会费的支付
储备基金
保险年度关帐
变更保险合同
终止保险
停止保险
撤销保险
投资
协会的服务
争议
协会的终止
 
 
 


二、会员

(一)凡从事海上运输的船东和或期租船的承租人和/或船舶的经营人和/或光船承租人均可将其拥有或

经营的全部或部分、具有合格的船级证书,并已投保船舶险的船舶申请加入 本协会,经协会批准并

颁发入会证书,即为入会船。拥有或经营入会船的船东、期租人、光租人或船舶经营人即为本协会会

员。

(二)向协会支付固定会费的入会船船东、期租人、光租人或船舶经营人是否为会员由经理部决定。

(三)无论由于什么原因,某船东、期租人、光租人或船舶经营人所拥有或经营的所有入会船在本协会

的保险终止,该船东、期租人、光租人或船舶经营人就不再是本协会的会员。

(四)会员应遵守协会保险条款的各项规定,以及所有与本协会订立的保险合同。

(五)会员应根据协会的通知按时交纳会费。

(六)会员除根据本保险条款享受本协会提供的保障与补偿外,还有选举或被选举为董事的权利。

(七)会员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听取并审查协会经理部提交的工作报告及财务结算报告,审定和修改协

会章程和保险条款,对董事会及经理部的工作提出意见及作出决议。

 
 
 
 
 
 
 

 

 
中国船东互保协会  webmaster@cpiweb.org
建议使用:800*600分辨率以上,IE5.0以上浏览器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