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转让
(一)如无经理部的书面同意,任一会员不得转让因其与本协会订立的合同而取得的任
何保险以及根据本保险条款所享有的一切利益。经理部有权决定同意或拒绝转让而不必陈述任何理由
,或同意根据经理部认为合适的条款转让。
任何未得到经理部书面同意的转让或任何未遵照经理部同意认可的条款的转让,除非本协会经理部另
作决定,否则均为无效。
(二)不论经理部是否明确说明其同意转让的条件,本协会在解决受让人提出的任何索赔时,有权扣减
或保留经理部认为转让人足以履行其对本协会义务的数额,不论转让人对本协会的义务是否在其转让
时存在或已发生或在其后可能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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