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险二○年度工作报告

 

本年度船舶险业务具体表现为:

1、会员及船舶数量继续增加。

2010年,南京远洋、天津中通、厦门西陵等多家新会员陆续入会,协会会员数量进一步增加。同时,现有会员如河北远洋、香港远洋、中海油运、中波轮船等船队陆续增加了一些新造船舶,年初续保时协会全面参与了青岛远洋的船舶险共保业务,这些都使得协会承保的船舶数量大幅增加。

2、承保金额重新实现增长。

2008/2009年度,由于受全球航运市场低迷的影响,船舶价格大幅降低,导致2009年度船舶险续保时保额大幅降低。但在市场企稳后,船价也触底反弹,随着船舶数量的显著增加,2010年度船舶险承保金额有了较大的增长。

3、由于发生船舶全损大案,损失严重。

 

承保

截止到201012312010年度协会船舶险(包括IV险)承保的会员29家,入会船舶共250艘,总保额约为38.60亿美元。与2009123126家会员、202条船舶、31.44亿美元的总保额相比,会员数、船舶数及承保总金额分别增加了11.54%23.76%22.77%(以上见概览表)。

统计日期为当年1231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增减率

   

24

21

22

26

29

11.54%

入会船舶(艘)

128

125

121

202

250

23.76%

承保金额(亿美元)

16.21

23.69

31.84

31.44

38.60

22.77%

案 件 数(件)

68

80

79

68

84

23.53%

注:承保金额包括船舶险(HM)及增值险(IV),不含战争险(War);

会费包含船舶险(HM), 增值险(IV)及战争险(WAR)。

 

船舶险承保金额/ 艘数发展情况

截止到20101231,该保险年度会费收取率为99.89%,欠费比例为0.11%。

再保险

由于协会再保险赔付记录不好,国际再保险人遭到较大损失,虽然近年来再保赔付记录有了明显改善,但再保人并没有盈利。2010年,再保费总支出约占协会保费总收入55.32%左右,比去年的59.3%有所减少,但仍居高位

 

 

 

 

 

理赔

截至当年1231

年度

项目

2007

2008

2009

2010

增减数

增减

比例

案件数

80

79

68

84

16

23.53

索赔金额(万美元)

723

833

355

3118

2763

778.31

评估责任(万美元)

1301

674

352

3334

2982

847.16

结案数

27

24

72

100

28

38.89

注:1.评估责任=未决+已付

2.评估责任时间均为当年保险年度1231

截止到20101231,协会船舶险2010年度共收到各种索赔案件84件,比2009年增加了16件,增幅为23.53%。由于“南远钻石”轮全损案的影响,全年总评估责任大幅增加至3334万美元,比2009年的352万美元增加了847.16%,是2009年的近10倍。

预计赔付超过40万美元的大案有2个,简介如下:

单位:万美元

 

   

 

 

地点

性质

索赔额

1.   

永安城

厦门远洋

2010.02.10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

搁浅

85

2.   

南远钻石

南京远洋

2010.11.09

台湾外海

全损

2850

 

经营结果

2010保险年度,理赔形势严重恶化,首次出现了船舶全损的保险事故。尽管有再保险大力托底,但仍不能抵消严重的损失后果。本年度预计将出现540万美元的亏损,是2004年后,首次出现亏损。

 

财务状况

根据2010年财务审计报告,协会船舶险净储备金(Free Reserve)为3,497万美元,较上年同期的3,585万美元减少88万美元,减幅为2.5%(见下图)。承保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保持稳定,没有大的波动。

 

财务年度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增减率

净储备金

173

179

98

483

937

1,393

1,937

2,531

3585

3,497

-2.5%

赔偿准备金

62

253

377

364

1,195

970

1,628

1,731

1352

4,307

218.6%

基金合计

235

432

475

847

2,132

2,363

3,565

4,262

4,937

7,804

58.1%

 

六 防损工作

 

1、 船舶检验

    协会2010年度共完成各种类型的状况检验150船次,比2009年度的148船次略有增加。其中初次入会检验共49条船,复查跟踪检验共进行86船次(其中防损抽查检验共15艘船)。 还有少部分计划的在会船舶抽查检验因各种原因未能完成。 2010年度内个别船舶因达不到协会的最低入会标准而没有被接受入会。

 

从本年度新入会船舶整体状况来看,与往年比有了显著提高,本年度新入会船舶一次性通过率(指入会检验后无缺陷或发现存在少量缺陷但无须安排复查检验者)达到42%,两次通过率占到16%

本年度内状况检验工作也反映出了一些共性问题, 主要概括如下:

1)目前船舶状况检验中发现的涉及船舶进行多次检验的仍然是有关船舶舱盖水密性的货舱适货性的问题,目前各保赔协会对船舶适货性的要求均有很大程度的提高, 主要原因仍然是因为货物索赔占据了所有协会索赔的大部分。大部分涉及船舶进行多次检验都与船舶货舱适货性有关。

2)在协会的努力下,特别是20101013协会正式印发“关于状况检验的通函”后,会员公司对协会的检验重视程度有很大提高,但还是有一些问题,例如:会员公司对检验中发现的缺陷重视不够,不能在第一时间纠正缺陷,而只是找各种理由推脱来拖延时间, 这就使得经理部根据通函内容设定的复查检验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

3)检验中发现,船员的整体素质依然较低,有待进一步的提高。 主要表现在, 对专业知识的掌握与熟练程度不够,英语沟通能力不足, 安全意识不足,不能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各项工作。

 

协会在此提请会员特别注意:

1)     为保证会员利益,会员公司须认真对待协会所有的检验安排,认真对待检验师所提出的缺陷并及时纠正所有缺陷项目并在协会要求的期限内完成复查检验,以便在日后发生事故后不会在案件理赔上产生不必要的争议与误会。

2)为保证状况检验一次性完成并通过,节约时间与检验成本,建议会员公司在船舶(特别是老龄船)坞修时通知协会经理部以便协会考虑是否安排相关检验。

 

为了保证检验的顺利进行,强烈建议会员公司商务与机务管理人员根据船舶的接船计划或航次计划,提前进行有效的内部沟通,安排足够合理的时间,及时联系协会和验船师,并要求公司船管人员与船员全面配合检验的进行,优先安排重要项目的检验,并尽可能完成所有检验项目。 尤其是,如在检验中发现有缺陷并因此而增加限制性承保条件,会员公司应仔细研究这些条件以避免不必要的争议及误会,同时应尽快在规定时间内对相关缺陷项目安排修理,及时改正并反馈给协会,以免影响船舶的承保条件。

 

2、 业务讲座

协会于20101113日在海南省三亚市成功地举办了中国船东互保协会2010年业务研讨会。共有包括海事局官员、海商法专家、国内外律师及船东代表等86人参加,参加人数为历年之最。会议特别邀请了中国海事局烟台溢油应急技术中心、北京海通律师事务所、香港齐伯礼律师、河北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我协会,就《中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法律机制》、《油污损害赔偿及油污责任保险立法最新进展》、《租船合约及造船合同-英国法下的最新发展及海事争议处理实务》、《浅谈干散货防损》、《关于运输精选矿的注意事项》、《中国船东互保协会2010年保险条款修订介绍》、《会员处理保赔案件注意事项》以及《船舶状况检验--艰巨的任务等议题进行了专题讲解和共同探讨。此次会议贴近实务,为船东提供了一次良好的学习和交流机会,增强了会员公司有关业务人员的防损意识,提高了业务水平。会议取得了预期的效果,与会代表对此次会议给予了较高评价。

 

3、 咨询服务

本年度共编发《咨询服务》12期,文章共计47篇,内容包括海运法律和船舶防损等内容。

在海运法律方面,《油污损害赔偿及油污责任保险立法最新进展》介绍了自2010 3 1 日起施行的《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中涉及保赔保险的主要内容及其配套法规的制定,通报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Tasman Sea 案审理确定的原则,另外还摘要介绍了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海上船舶油污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草案)》,全面阐述了我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的主要法律问题。《租船合约及造船合同》就租船合约下的常见争议及英国最新判例和造船合约下的常见争议及英国典型判例进行了详细分析。《国际海事仲裁策略与技巧》就有关伦敦海事仲裁的策略与技巧以及财产保全方面的海事争议处理实务加以介绍。

在船舶防损方面,《浅谈干散货防损》 通过分析协会某一会员近年来处理的一些散货索赔案件及航运界发生的一些典型案件来探讨船东在干散货运输的不同阶段应注意和采取的部分防损措施,以利于会员做好防损工作及发生索赔时的抗辩工作。《关于运输精选矿的注意事项》列举了近期发生的事故,分析了精选矿粉的特性并提出了运输精选矿的注意事项及介绍了简易检测精选矿粉含水量的方法。这些文章对指导会员提高船舶管理水平降低事故的发生具有很强的指导价值。

此外,本年度还印发了防损性通函37篇。


 

七 投资工作

 

    按照董事会的要求,在坚持安全、效益的原则下,经理部进行了适度投资活动。总投资回报率为16.63%,这不仅仅大大高于资本市场利率,也大大高于中国保险业投资者5.10%的平均回报率。

    根据协会董事会的决定,落实了2009年度保赔险11%、船舶险9%的投资收益退费率,使会员真实地感受到协会投资所带来的实惠

投资不是协会的主业,但此项收益极大地增强了协会的抗风险实力和凝聚力,减轻了会员的成本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