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损工作
1.船舶检验
协会在2008年度共完成各种类型的状况检验76船次(其中35条船在本年度作过复检),比2007年度的90船次减少了16 %。共32条船作了入会检验,9艘船作了抽查检验,部分计划的在会船舶抽查检验因各种原因未能完成。
2008年度内个别船舶因达不到协会的标准而没有被接受入会。其他为老龄船初次入会检验和油轮年度检验和抽查检验。
由于会员公司购买二手船舶的数量与2007年相比有所减少,所以2008年度检验船舶次数有一定程度减少。
除上述协会安排的检验外,还有部分船舶入会检验由国外分保协会直接安排(但不在本报告的统计之内)。
所完成的各类状况检验表明,本年度内新入会船舶的整体情况没有大的改变。
需要提醒的是:多数入会船经过检验后,均增加了限制性保险条款,这些限制性保险条件的取消取决于会员是否在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复检且结果满意。
2008年度内我们特别注意的涉及检验的问题是:
1)会员公司的机务与商务人员和船上人员缺乏充分的沟通,使状况检验的安排不够合理、不能顺利进行,一些重要的项目和试验无法安排。该问题的后果是:由于在入会检验时, 船舶的结构和适货性无法得到很好的验证,协会不得不在承保时增加较严格的限制条款。
2)船上管理不到位,对协会检验重视不够, 对协会委托的检验师不予以配合, 对一些可以现场解决的缺陷也不重视。检验和缺陷的改正情况不能得到及时的反馈,目前已严重影响了检验的效率。
协会再一次提请会员公司注意,为了保证检验的顺利进行,公司人员应根据船舶的接船计划或航次计划,安排足够的合理时间,及时联系协会和检验师,并要求船员及机务代表全面配合检验师,优先安排重要的项目,并尽可能完成所有项目。特别是,如果在检验中发现有缺陷并因此而增加有限制性承保条件,会员公司应仔细研究这些条件以避免不必要的争议及误会,同时应尽快在规定的时间内安排修理,及时改正。
2.业务讲座
2008年业务研讨会于2008年11月10日在浙江省宁波市召开,共有包括法官、海事局官员、海商法专家、国内外律师及船东代表等82人参加。会议特别邀请了中国宁波海事法院法官、中国上海海事局法律专家、中国船级社专业人员、上海海事大学海商法教授、律师事务所律师、协会经理部专业技术人员,就海上人身伤亡赔偿纠纷案件的审判、《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及相关配套法规、船舶应急响应服务、海事中的行政处罚和刑事责任、租船合同法律的新发展、2001年《燃油公约》、中国沿海商船与渔船发生碰撞的原因分析等海事、海商领域的司法实践以及航运业务中常见的法律及实务问题进行了专题演讲、互动提问和共同探讨。此次会议为船东提供了一次良好的学习和交流机会,增强了会员公司有关业务人员的防损意识,提高了业务水平。会议取得了预期的效果,与会代表对此次会议给予了较高评价。
3.咨询服务
本年度共编发《咨询服务》12期,文章共计38篇,内容包括海运法律和船舶防损等内容。
在海运法律方面,《2001年燃油公约将生效》在公约生效前预先向会员通报了各国加入该公约的最新进展。《2001年燃油公约评介》及《燃油公约的适用及责任限制问题的分析》系统介绍了该公约制定的背景、公约设定的强制保险制度的特点、适用范围及公约下船东及保险人的责任限制问题,为会员准确及时了解该公约提供了详实的资料和理论分析。而《关于2001年燃油公约生效及该公约下的保险证明事宜》则将燃油公约下保险证明的签发条件和途径及时通知会员,以确保协会入会船在该公约生效后能够畅行无阻。《关于租船合同法律的新发展》和《阿联酋法院关于船东责任限制里程碑意义的判决》等文则介绍了国际海事法律的最新进展和最新的判例。
在船舶防损方面,《沿海航行船舶碰撞事故多发原因分析》通过对国内沿海近年发生的一系列碰撞事故进行分析,揭示了沿海运输中目前存在的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应采取的措施,特别指出了目前航运公司重点要做好的工作。这些无疑对于入会船舶在沿海航行期间预防碰撞事故具有重要指导意义。《近期海盗活动情况》介绍了近期困扰航运界的海盗问题及海盗经常活动的区域,以便协会的入会船舶相应采取预防措施。这些文章对于指导会员提高船舶管理水平降低船舶事故的发生同样具有一定的参考作用。
此外,根据各国海商法、航运、保险、防损等方面的情况,制作并发放防损通函13篇。
投资工作
按照董事会的要求,在坚持安全、效益的原则下,进行了适度投资活动。总投资回报率为14.8%,这不仅仅大大高于资本市场利率,也大大高于中国保险业投资者1.55%的平均回报率。
根据协会董事会的决定,落实的2007年度投资收益补贴率为6%,使会员真实地感受到协会投资所带来的实惠。
投资不是协会的主业,但此项收益极大地增强了协会的抗风险实力和凝聚力,减轻了会员的成本负担。
其他
1.作为政府代表团成员,参加了国际海事组织第94届法委会,保持与政府和国际组织的密切联系和影响。
2.被国际组织"商业创新方向(Business Initiative Directions,BID)"授予“国际质量白金奖”。
3.应中国红十字会的紧急救灾号召,参与了中国“5.12”地震的救灾行动,经董事会批准,代表协会和全体会员船东捐资500万元,受到中国政府民政部门的嘉奖。
4.派人赴韩国、伊朗、乌克兰和越南处理担保和重大索赔案,达到良好的预期效果,同时考察当地通讯代理。
5.完成了对俄罗斯、乌克兰等地的通讯代理委请工作。
6.装修搬迁新的办公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