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报表注释
(保赔保险)


一、 基本情况
  中国船东互保协会是1984年由国务院批准成立的社会团体,是从事远洋运输业务的船东在自愿基础上组成的维护船东利益、共同承担风险的互助保险组织,其性质为非营利性民间团体。协会会员(入会船东)的责任为缴付预付会费、追加会费及董事会规定的其它费用。协会清算时,其净资产(包括责任准备金及保赔基金)将按章程规定全部返还会员。

二、 主要会计政策
1. 会计年度:以每年2月21日至次年2月20日为一个财务年度。本财务年度由2002年2月21日起至2003年2月20日止。
2. 记账原则与计价基础:采用权责发生制,按历史成本计价。
3. 记账本位币与货币换算:以美元为记账本位币,采用外汇分账制的核算方法。按2003年2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中间价折算美元,将外币兑换折算差额记入当期汇兑损益。
4. 货币资金:按资金的存放地点及用途不同,设立"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科目进行核算,并将余额合并列示在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项下。
5. 应收分保账款:核算协会与国外保赔协会间发生分保业务时应收而未收到的各种款项,包括分入保费、应收摊回分保赔款及费用等。
6. 长期投资:协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时,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其余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成本法改按权益法核算时调整增加的长期股权投资数额直接计入保赔基金。
7. 固定资产及折旧方法:固定资产的价值标准为单位价值人民币贰仟元以上的实物资产,采用个别直线法计提折旧。
8. 应付分保账款:核算协会与国外保赔协会间发生分保业务时应付而未付的各种款项,主要是应付分保费等。
9. 责任准备金:每个财务年度末提存未决算保险年度的责任准备金一并计入损益,用于支付下一财务年度属于该保险年度的赔款支出,并预估和提存决算保险年度的责任准备金。
10. 保赔基金:核算协会的累积净资产,也即最后用于巨灾或紧急事故的赔偿储备基金。
11. 损益的确认:采用三年结算损益的核算办法,即保险年度结束24个月之后结算损益。实行三年结算的具体科目为会费收入、追偿款收入、赔款支出、分保费支出、摊回分保赔款及费用。以上科目按保险年度设置明细账。
12. 会费收入:以会费收入减去返还会费及分保费支出后计入当年收支情况表。
13. 追偿款收入:核算协会向赔案事故负责人追偿所收回的收入。
14. 摊回分保赔款及费用:协会承保的在一定限额以上的风险责任向国外保赔协会进行分保。当赔款金额超过协会承保限额时,超出部分由分保协会摊回。摊回分保赔款及费用作为赔款减项,计入协会收支情况表。
15. 分保费支出:核算协会分出分保业务向国外保赔协会支付的分保费。

三、 报表项目注释(以下金额如无特别注明,均以美元列示)
1. 短期投资: 2003年2月20日余额为1,005.27元,为债券投资余额。
2. 存出保证金:2003年2月20日余额为6,556,741.31元,为存放在中国银行总行保证金专户的赔款保证金。
3. 应收会费:2003年2月20日余额为6,529,040.18元,为历年会员所欠协会会费的累计金额,其中:保赔险"应收会费"金额为6,509,749.91元、抗辩费用险"应收会费"金额为19,290.27元。
4. 应收分保账款:2003年2月20日余额为768,097.84元,为应收未收境外保赔协会的摊回分保账款及费用等。
5. 其它应收款:2003年2月20日余额为2,927,104.73元,为协会应收的垫付款项、其它应收款项、与协会船壳险账间资金往来借方余额。其中,与船壳险账间资金往来借方余额USD1,262,268.92元
6. 长期投资:2003年2月20日余额为88,918,380.09元。因本年度末将部分股权投资按比例调转到船壳险《资产负债表》列示,本表列示金额为调整后的余额87,219,648.47元。请参阅第四部分"其他事项说明"中的有关内容。参见附表1
7. 短期借款:2003年2月20日余额为24,161,884.63元,为协会于2002年10月8日向中国光大银行贷款人民币2亿元,期限一年。
8. 责任准备金:2003年2月20日余额为45,183,358.99元,参见附表12
9. 其他应付款:2003年2月20日余额为317,441.64元,包括不明用途汇入款、暂收款等。
10. 存入保证金:2003年2月20日余额为1,218,606.53元,为协会收取的"HYUNDAI"轮现金反担保余额52,233.03元和"ACTINOR"轮现金反担保金额1,166,373.50元。
11. 会费收入:本年度会费收入净额为10,163,720.26元,其中:保赔险会费收入净额为10,058,717.66元,抗辩费用险会费收入金额为105,002.60元。参见附表2、附表3、附表4
12. 赔款支出:本年度赔款支出净额为9,935,736.95元。 参见附表5、附表6、附表7、附表8
13. 顾问费:本年度顾问费为242,325.99元,为支付的经纪人佣金,其中:保赔险"顾问费"金额为237,123.99元、抗辩费用险"顾问费"金额为5,202.00元。
14. 管理费支出:本年度管理费用为1,064,271.94元,其中:保赔险"管理费支出"金额为1,057,971.78元、抗辩费用险"管理费支出"金额为6,300.16元。主要用于房租、日常办公费用、职工工资等。
15. 投资收入:本年度投资收益净额为974,083.81元。参见附表9、附表10
16. 应转责任准备金:本年度应转责任准备金为2,184,420.58元。参见附表11
17. 保赔基金:本年度末保赔基金为55,202,968.66元,包括:保赔险"专项管理基金"金额为1,187,854.36元、"专项赔付基金"金额为53,921,613.86元,抗辩费用险"赔付基金"金额为93,500.44元。

四、 其他事项说明
1、 截至2003年2月20日协会持有民生银行股份16445万股,股权投资成本15,057,275.75美元,持股比例6.36%,为民生银行第四大股东。协会在民生银行通过任其董事等对其具有重大影响,协会于2001/2002年度开始采用权益法核算此项投资。截至2002年12月31日,民生银行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6,003,810,000.00元,股权总数为2,586,721,000股,民生银行每股净值为2.32元,协会依此将民生银行投资帐面金额调整为46,091,694.35美元。
2、 船壳险业务自1998年度开办以来,其资金一直参与协会的投资活动。为确保船壳险入会会员与保赔险入会会员一同公平享受协会投资所产生的收益,本年度末按协会历年资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将协会长期投资额和投资收益进行了分配。将属于船壳险参与长期投资的金额和投资收益记入船壳险账。分配方法如下:
将协会长期投资按年末保赔险占用船壳险资金数转入船壳险报表的长期投资科目中;将投资收益按会费收入比例进行分配,将船壳险所占部分转入船壳险报表的投资收益科目中。
3、 本年度协会开办抗辩费用险,因涉及金额较小,且核算期间与保赔险相同,所以本年度该险种数据与保赔险报表合并列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