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损工作

1、 船舶检验
  坚持入会船的状况检验及对老龄船或事故多发船的抽查检验是协会防损工作的一项基本政策。

  本年度内完成的船舶检验(包括入会前状况检验、复查及一般性的登船检查) 共41船次,比上一年度的48船次略有减少;入会前状况检验约为26船次,比2001年度的28船次减少2船次。15船次为复查或普通登船检查,比去年的20船次减少5船次。

  2002年度内完成的入会前状况检验或抽查检验证明,本年度内新加入的船舶的整体情况比以往年度有所好转,新加入的吨位除个别会员公司新建造的船舶外,多数为会员公司购入的二手船,因此协会入会船舶的整体状况仍然没有得到明显的改善。本年度船检工作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

 (1)、新增加的吨位中,老龄船虽仍然居多,但船龄较退会的船舶平均年轻5年。
 (2)、虽然由于协会实施该项状况检验政策及港口国控制的严格检查,入会船舶船况质量得到了相当的改善,但船舶的经营管理及人员素质没有明显的改善。
 (3)、本年度的入会前状况检验主要集中在少数会员公司的新购二手船舶上,这些会员公司能够在交船后及时安排检验并能够按照协会检验指出的缺陷与不足及时进行修理或改正。通过复查(个别船舶被复查超过2次), 多数船舶的限制性保险条款被消除。
 (4)、被检验船舶的船员多数为外聘,其表现为素质较低,和会员公司之间缺乏沟通,不能及时反馈有关信息。
 (5)、对部分船龄较老的入会船,个别会员公司出于节省成本考虑,不愿
安排全面的修理,因此经理部在承保时均增加保证条款以保护协会的整体
利益。
 (6)、与协会有合作关系的国际协会对协会入会船的登船检验,在2002年度明显减少,说明协会的船队的整体质量情况已有所好转。

  根据以上情况,协会将提请各会员公司注意查核目前入会船舶的适航条件,如果因检验发现船舶有缺陷、不足或遗留项目而附有限制性承保条件,则会员公司应尽快在规定的期限内安排及时的修理或改正以使保险不受影响。


2、 业务讲座
  2002年9月,协会在济南举办了保赔业务研讨会,由协会经理部人员、最高人民法院、青岛海事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水运司、会员公司及中国律师就海事诉讼中的证据问题、司法实践中与船东(船舶)有关的若干问题、《国内水路运输规则》和《港口货物作业规则》、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南非扣船法律、"911"事件对船舶战争险的影响及船东对策、关于提单签发的若干法律问题、协会的担保服务和各种海事担保函等问题做了详细介绍及研讨,研讨会使会员对国内、国际海商法最新立法及海商领域方面的最新实务性问题有了较好的理解,经理部还将研讨会的资料汇编成特刊,发送会员参阅。

  此外,上海分部还应会员公司的邀请在一家会员公司的内部业务讲座中介绍协会的案件处理。

3、 咨询服务
  本年度共编发《咨询服务》12期,文章共计36篇,范围包括船舶防损,海运法规等内容。"关于特殊补偿条款的介绍"介绍了国际上处理船舶潜在污染事故时经常使用的保险条款。"南非扣船法律介绍及认识"及"南非扣船执行案例"介绍了南非独特的扣船法律和船东应该采取的对策。在国际海事立法方面,"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评介"等文介绍了国际公约的基本原则和立法趋势。为更好地保护会员公司的利益,"关于承运印尼出口木材的紧急通知"和"对欧盟输往中国货物木质包装采取紧急临时检疫措施"等文对各国对航运及其相关行业采取的紧急措施进行了及时通报 。

4、 油污证书
  2002年度,经理部为20家会员的46艘船舶安排办理了赴美航行必需的财务责任证书。比去年同期分别增长11%和21%。此外,还为15家会员的62艘油轮签发了申办油污责任证书的保险证明,比去年同期分别增长-25%和19%。

年度

项目

2001

2002

增减率

COFR

18

38

20

46

11%

21%

L/U

20

52

15

62

-25%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