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壳险财务报表注释
一、
基本情况
中国船东互保协会是1984年由国务院批准成立的社会团体,是从事远洋运输业务的船东在自愿基础上组成的维护船东利益、共同承担风险的互助保险组织,其性质为非营利性民间团体。协会会员(入会船东)的责任为缴付预付会费、追加会费及董事会规定的其它费用。协会清算时,其净资产(包括责任准备金及保赔基金)将按章程规定全部返还会员。
二、
主要会计政策
1.
会计年度:2001年1月1日起至2001年12月31日。
2.
会计制度:本财务报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认的会计准则,并参照国际惯例编制。
3.
记账原则与计价基础:采用权责发生制进行核算。
4.
记账本位币与货币换算:以美元为记账本位币,采用外汇分账制的核算方法。本财务报表所列数字均为美元,按2001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中间价折算美元,将外币兑换折算差额记入当期汇兑损益。
5.
损益的确认:采用三年结算损益的核算办法,即保险年度结束24个月之后结算损益。实行三年结算的具体科目为会费收入、追偿款收入、赔款支出、分保费支出、摊回分保赔款及费用。以上科目按保险年度设置明细账。
6.
责任准备金:每个财务年度末提存未决算保险年度的责任准备金一并计入损益,用于支付下一财务年度属于该保险年度的赔款支出,并预估和提存决算保险年度的责任准备金。
7.
会费收入:以会费收入减去返还会费及分保费支出后计入当年收支情况表。
8.
摊回分保赔款及费用:协会承保的在一定限额以上的风险责任向国外保赔协会进行分保。当赔款金额超过协会承保限额时,超出部分由分保协会摊回。摊回分保赔款及费用作为赔款减项,计入协会收支情况表。
9.
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人民币贰仟元以上的实物资产。
三、
报表项目注释(以下金额如无特别注明,均以美元列示)
1.
应收会费:2001年12月31日余额为137,752.21元,为历年会员所欠协会会费的累计金额。
2.
应收分保账款:2001年12月31日余额为16,429.96元,为应收未收境外保赔协会的摊回分保账款及费用等。
3.
其它应收款:2001年12月31日余额为667,661.47元,应收协会保赔险账往来款项借方余额。
4.
责任准备金:2001年12月31日余额为618,913.00元。参见附表5
5.
保赔基金:本年度保赔基金余额为1,726,445.23元。
参见附表6
6.
会费收入:本年度会费收入净额为1,176,704.81元。 参见附表1
7.
赔款支出:本年度赔款支出净额为1,300,025.72元。 参见附表2、附表3
8.
管理费用:本年度管理费用为149,320.59元,是按2000年度会费收入的6%提取,划入协会保赔险账统一核算。
9.
顾问费:本年度顾问费为8,746.87元,为支付经纪人佣金。
10.
应转责任准备金:本年度应转责任准备金为-571,907.00元。参见附表4。